(1)自容式充油電纜供油裝置的選擇,應使電纜工作的油壓變化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電纜線路最高部位油壓,在冬季最低溫度空載時,不得低于允許最低工作油壓。
②電纜線路最低部位油壓,在夏季最高溫度滿載時,不得大于允許最低工作油壓。
③電纜線路最低部位或供油裝置區(qū)間長度一半部位的油壓,在夏季最高溫度突增至額定滿載時,不宜大于允許最高暫態(tài)油壓。
④電纜線路最高部位或供油裝置區(qū)間長度一半部位的油壓,在冬季最低溫度從滿載突然切除時,不得小于允許最低暫態(tài)油壓。
(2)自容式充油電纜的容許最低工作油壓,必須滿足維持電氣性能的要求;容許工作油壓,暫態(tài)油壓,應符合電纜耐受機械強度的能力,且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容許最低工作油壓不得小于0.02MPa。
②鉛包、銅帶徑向加強層構成的電纜,容許最高工作油壓不得大于0.4MPa;用于重要回路時不宜大于0.3MPa。
③鉛包、銅帶徑向與縱向加強層構成的電纜,容許最高工作油壓不得大于0.8MPa;用于重要回路時不宜大于0.6M Pa。
④容許最高暫態(tài)油壓,可按1.5倍容許最高工作油壓計。
(3)供油裝置的選擇,應使可能供油量大于電纜需要供油量,并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供油裝置可采用壓力箱。壓力箱的可能供油量,宜按夏季高溫滿載,冬季低溫空載等電纜可能有的工況下油壓最大變化范圍條件確定。
②電纜需要供油量,應計及負荷電流和巧境變化所引起電纜線路本體及其附件的油量變化總和。
③供油裝置的供油量,宜有40%的裕度。
④電纜線路-端供油方式當且每相僅一臺工作油箱時,對重要回路應另設一臺備用供油箱;當每相配有兩臺及以上工作供油箱時,可不設置備用供油箱。